在封建帝王当中,布衣出身的朱元璋惩治贪官污吏严厉是出了名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户部侍郎郭桓等吞没浙西秋粮事发,此一案官吏数百人被处死刑,下狱的达数万人,追赃达数百万石(粮食)。他对待贪官污吏的刑罚极重,一般是是廷杖、“下诏狱”、做苦工、充军到边疆,严重的官吏贪赃到钞60两以上的要枭首示众,仍处以剥皮之刑。洪武一朝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贪官污吏进行大规模斗争最为激烈的时期,也是贪官被杀最多的时期,对吏治的清廉起了一定的作用,使“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就是这样一个令当时的官员不寒而栗的皇帝,在他酷刑治吏的同时,亲自主持将官民犯罪的案例编撰成书,颁行全国,警示和教育官吏。除《大诰》三编、《大诰武臣》,还有《醒贪简要录》、《昭鉴录》、《臣戒录》、《相戒》等书,收集了大量的案例,诸如贪赃受贿、倚法为奸、诡计钱粮、转嫁赋役、侵吞税粮等,其中多记载了有关打击豪强、惩治贪污的事例和律令,既有反面的,也有正面的,可以说是典型的教材。从酷刑到编书,晚年的朱元璋已经逐渐认识到,光靠杀是治不绝贪官的。天下大治,在于有好的风俗,而“善俗本于教化”。作为一个封建帝王,他的教化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皇权统治,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他的这种转变,对后人却有一定的启示。
文化是一种精神,对人的行为具有内在的驱动作用。我们现在所提倡的廉政文化,是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凝结了社会主义文化的精华。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廉政文化状况,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廉政状况和水准。就个体而言,廉政文化可以使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认知水平,具有潜移默化的激励作用。对全社会而言,廉政文化具有舆论和风气的导向作用。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腐败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推动和约束公务人员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生活方式,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
在当前各种腐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中,文化的因素不可忽视。如果没有廉政文化做基础,腐败现象被人们看作“正常”,则反腐倡廉就很难被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社会成员认同,相关的制度与监督举措就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腐败一旦成为社会规范可以接受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腐败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因此,廉政文化抓好了,可以促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扎实开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督的有力实施。
廉政文化是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体,大到政体、制度建设,小到一首歌一幅画,都有它应有的作用,它不应该被看作是作用不大的“细枝末节”。发挥各种文化阵地和艺术形式的作用,这是在全社会培育廉政文化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只有营造起一种“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崭新社会风尚,才能努力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人人反贪”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国廉政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