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表示,如果执行机构认为有必要将期限延长至六个月以上,则应参考适当的理由和支持文件,作为MNRE审议的参考。执行机构不能自行批准此类项目延期。
在今年2月,MNRE发布了通知,拒绝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调试时间再延长5个月的请求。即使以前提供了延长措施,执行机构也可能仅在特殊情况下才提供进一步的延长。
在大流行导致的封锁期间,该部已收到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调试期再延长五个月的请求,此期限将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8月24日之间延长五个月。
此前,该部已发布通知,要求执行机构将封锁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该部已收到开发商和可再生能源协会的要求,将这种大流行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以便在计划的项目投产日期内准予延期。
2020年4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全国范围内停工后正在建设的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全面调试时间延长。延期是在锁定期间外加30天的正常化时间。但是,利益相关者对30天的延期不满意,并希望将其至少推迟六个月来应对由于封锁而导致的劳动力缺乏和其他物流方面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