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修改后,容量在10kw~50kw之间的太阳能设备持有者对设备的问题都有了向上汇报的相关义务。
此外,本次法律修改后的适用对象除商用太阳能外,一般的家庭用太阳能设备也是其规范对象。
从4月1日起,该法律适用后,有关人员需要在太阳能设备出现问题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向产业还保安监督部门提交与故障相关的有关信息。
相关信息具体包括:“故障的状态、故障的原因、是否引起火灾、是否出现人员伤亡”等信息。
据相关部门了解目前低压太阳能项目常常会引起土沙流失,发生面板破碎等问题。
参考相关数据得出,目前低压太阳能项目的问题率达到20%。
新法律出台后,如果对出现问题不进行相关汇报,将会给予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