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1日,是“58号文”规定的关闸期,中国光伏行业上下游为此口水战再起。
2014年8月1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的公告》,即业内所称的“58号文”。文件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受理多晶硅加工贸易业务。但在发文前获得批准的合同,可以继续执行完成。由于加工贸易审核是一年一次,这实际上给了多晶硅加工贸易业务一个一年的缓冲期,到今年8月31日期满。
以隆基股份(9.07, -0.47, -4.93%)(601012.SH)为代表的下游硅片生产商、组件商,希望不要关闭多晶硅的加工贸易通道;以保利协鑫(03800.HK)为代表的上游多晶硅生产商,则希望能严格执行“58号文”,保护“民族产业”。
2014年上半年,商务部陆续裁定对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作为对欧盟、美国、韩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回应。业内人士认为,加工贸易提供的另一通道,使得中国的“双反”措施并没有取得相应效果。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多晶硅进口量达到10.2万吨,同比增长了27%。2015年进口继续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国累计进口多晶硅为60088吨,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30.8%。其中,通过加工贸易进口多晶硅量为36223吨,占累计总进口量的60.3%。
毫无疑问的是,全面执行“58号文”,将利空下游硅片生产商、组件商,税务成本将增加。但对于同一个事实,中国光伏上下游各自的表述却相差极大。
第一个热点是,限制进口后,对于热销的转换效率超过20%的高效光伏电池,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能不能提供其所需原材料?
保利协鑫副总经理吕锦标称,国内生产的多晶硅产品,完全可以达到下游需求。这个市场每年所需多晶硅8000吨左右,但国内下游厂商已经习惯与国外多晶硅生产商合作,国内多晶硅生产商攻不进去。
隆鑫股份董事长钟宝申则称,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的产品品质不稳定,不合格率高达15%-20%,而进口多晶硅的不合格率仅为0.5%-0.9%。
中环股份(11.67, -0.92, -7.31%)(002129.SZ)总经理沈浩平认为,高效单晶电池也分等级,较低等级的转换效率在20%左右,较高等级的至少也有22.5%的转换效率。国内可以供给其中较低端的N型硅片,但更高端的,其品质就达不到要求。
第二个争议热点是,执行“58号文”,对下游到底增加了多少税务成本?
吕锦标称,关闭多晶硅加工贸易后,采用一般贸易形式,美国多晶硅因为反倾销税超过50%,将被排除在中国市场外。欧盟的(德国)瓦克化学公司执行“价格承诺协议”,不受此影响。影响比较大的,是韩国产品。
钟宝申则认为,从韩国进口多晶硅增加的税务成本最少也在10%以上,对中国硅片加工企业而言,由于比海外仅有8%-10%的成本优势,竞争力将完全丧失。
隔空论战愈演愈烈。但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无论多晶硅加工贸易关闭还是放开,对国内光伏产业上下游的影响,“都没有企业宣称的那么大”。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58号文”仍是对国外多晶硅“双反”的政策延续,仍是在回应国外对中国光伏下游产品的“双反”。
目前,欧盟对华多数光伏产品出口商实施“价格承诺协议”。对应的,中国对欧盟对华出口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瓦克化学亦实施价格承诺。美国对华“双反”态度最为强硬,对应的是美国产多晶硅获得的反倾销税率为53.3%-57%,远超韩国及欧盟。
贸易保护从来都是把“双刃剑”。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工信部的一位官员称,在今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前期接触中,中方曾提出双方慎用贸易救济措施,言外之意是建议双方都退一步。而美方虽然提出要求取消关闭多晶硅加工贸易政策,但未提及让步及交换可能性。对此,上述官员称中方可能就要“保持政策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