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电力部日前发布了并网的光伏项目招标新的规范。
新的招标文规范旨在统一光伏项目的投标,明确规定项目的时间表、电力采购协议(PPA)时间表和此类项目的里程碑。除了涉及其他主题之外,招标文章还提到了对此类项目延迟的处罚。
这些规范是对已经配套安装或没有配套安装储能系统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授权,在这些项目中,其投标是通过竞争性招标分配的,并由开发商签署长期电力采购协议。印度电力部在规范中规定,选择请求(RfS)文件必须定义项目的里程碑,以及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的相关处罚。
该文件说:“招标书将会规定光伏项目在土地征用、并购等方面的额外里程碑,以及发电商的定期报告要求,并将规定不遵守这些里程碑/要求进行的处罚。”
该规范规定,采购方必须以装机容量对项目发出投标,而印度州际输电系统(ISTS)项目的最低装机容量应为50MW。并且还规定,投标者最多可以获得招标项目总装机容量的50%。而任何签署的电力采购协议的期限都应该是20年。
该规范指出,“签署的电力采购协议期限一般为20年,从预定的开始供应日期(SCSD)或从重新安排的开始供应日期起,直到采购方以发电方无法控制的理由给予延期。然而,签署的电力购电协议也可以有更长的期限,例如25年。”
此外,正在开发的光伏项目或已经委托开发光伏项目的开发商也可以参加竞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签署时间更长的电力采购协议。
新规范还规定,开发商开发的光伏项目应该在签署电力采购协议之日起24个月内运营,其中分配给开发商的项目装机容量不超过1GW。另一方面,对于装机容量超过1GW的项目,开发商需要自从购电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月开始运营。
在新招标文件发布的几周前,印度电力部部长RK Singh在印度果阿举行的G20会议期间表示,该部门正在努力修改招标文件,以加快该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并实现其招标轨迹目标。
文章来源:Solarbe(编译自saur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