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提到,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