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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废止四项可再生能源、光伏产业领域相关文件

来源:http://www.jxgfxh.org 发布时间:2016-01-13 被阅读:1214

    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决定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0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等1032件规范性文件。

    在1032件规范性文件中,包含四项涉及光伏产业,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四项文件于政令发布之日起废止。

    1、《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04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于2007年11月14日

    2、《关于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89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发布于2010年8月20日

    3、《关于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2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发布于2011年1月21日

    4、《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2010年10月-2011年4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76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发布于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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