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25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张少云处长带领省局节能处、杭州市局节能处、计财处一行8人,来我市调研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情况。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局关于我市公共机构中光伏发电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我市开展光伏发电工作的背景、实施的经过、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自2013年项目实施以来,每年均可发电10万度左右,相当于行政中心每年至少节约资金10万元,而且,按照合同的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作为业主的嘉兴市局取得的公共机构节能的效益将逐年增加。会上双方还就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环节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公共机构光伏发电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也指出,嘉兴市作为全省光伏产业“五位一体”的创新综合试点,在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动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取得了分布式发电推广应用的良好示范效应,,走在了全省前列,也为全省更大规模推广光伏发电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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