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补贴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补贴政策意见
嘉兴市太阳能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5日
嘉光伏办【2016】1号-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补贴政策意见》的通知20167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