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
1、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详情】
2、国家能源局:各地电网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补范围为由擅自停止补贴垫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通知》涉及的治理范围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和输电、配电等电位建设工程,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电力隧道工程项目。【详情】
4、住建部发布《建筑用柔性薄膜光伏组件》8月1日起实施
现批准《建筑用柔性薄膜光伏组件》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535-2017,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详情】
地方层面
尽管5.31新政非常严酷,但市场阵痛过后,仍在不断前行中。6月,地方层面出台17项政策,主要涉及的地区集中在河北、广西、宁夏、浙江、江西、山西、湖南、江苏、甘肃、海南。其中,浙江地区鼓励户用光伏的应用、“光伏+”项目的应用,“光伏+”项目在河北逐渐兴起,这则信号表明,“光伏+”项目将成为未来光伏市场的发展重点。
河北:主要围绕补贴工作的进展、分布式光伏扶贫、价格政策衔接等问题进行展开。
国家电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发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垫付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国家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规模内的项目,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III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
6月5日,河北省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并征求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GW。其中,2018年指标为670MW;重点发展“光伏+热源”供暖,分布式光伏扶贫。
月中旬,关于2018年建设规模问题,河北控制分布式规模,对领跑者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积极支持,有序发展。关于价格政策衔接问题。凡纳入2017年及以前财政补贴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在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投运的,可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山西:长治发布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基地建设容量为500兆瓦,分黎城县、平顺县两个单体项目,各单体项目容量均为250兆瓦。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另外,山西地区积极参与电力市场。
为促进山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参与电力市场,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收购的相关政策要求,保证可再生能源电力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山西实际,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
江西、安徽:主要加大光伏扶贫、补贴工作的发展。
江西省、安徽省对各地方光伏电站扶贫项目进行了核查并进行了公示,其中涉及江西省广丰区、永修县、石城县3地区、安徽省宜秀区、太和县、叶集区、舒城县、颍东区、田家庵区、来安县、绩溪县、南陵县、肥东县、望江县、歙县、颍州区、祁门县、泗县、涡阳县16地区。
同时,对于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江西明确光伏扶贫电站630前并网 ;已开工并形成实质性投资但不能于630前并网的需要自行评估电价政策风险;未实质性开工的项目预分配计划失效。
5.31新政引起行业的巨震,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发出通知,6月1日(含)后,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没有国家中央财政的补贴电价。
海南: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
自国家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广西:规范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范围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扶贫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应建设规模为5-7千瓦,不得扩大实施范围和对象,不得超规模建设;
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村级电站方式建设,不再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有必要的,经过充分论证可以村级联建方式建设。村级联建电站的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规模不得超过6000千瓦,不得将集中式电站化整为零,拆分成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
浙江嘉兴:鼓励户用光伏及公共领域“光伏+”发展
明确提出鼓励户用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
纵观6月,国家和地方层面共计出台21项政策,受5.31影响,行业恐慌情绪依旧没有平复,6月光伏市场的曙光仍未见到。就连6月20日,能源局的再次发声,也未能得到大家的共鸣。做市场就是这样,有人欢喜有人忧,能坚持到最后的便是胜利者,赢家掌握在拥有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的企业手里,6月,地方层面加大光伏扶贫、领跑者项目的工作,期待7月新政策的到来,让光伏市场看到一丝丝希望。